前言:危化品、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工商代办
上海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对环境造成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危险品。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特性分为八类: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放射性物品以及具有腐蚀性物品。
(一)申请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依法经资格认定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或者工程设计(含工程设计的监理)单位,或者有依法成立的化工行业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技术培训;
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安全设施和条件,并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有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处置方案,以及与所经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相适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经营的企业应当自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